时间:2015-09-29 作者:佚名来源:省住房城乡建设厅
今年以来,全省各市县和省直各相关部门紧紧围绕省委、省政府稳增长、保态势,促进经济健康发展的总体部署,抓好房地产相关政策落实,积极调控市场供求,激发市场活力,房地产市场从4月份起企稳回暖,对全省经济发展起到了重要的支撑作用。但是目前全省商品房库存压力依然较大,个别省辖市市区去库存周期超过18个月,部分县级城市去库存周期超过36个月。库存过大,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的基础就不稳,经济下行隐患难以根除。各地要抓住去库存这个“牛鼻子”,协调联动,消化库存,促进房地产业健康发展。
(一)采取有力措施促进农民进城购房。鼓励农民进城购房,不仅是积极稳妥推进新型城镇化的需要,也是改善农民居住环境,消化商品房库存的有效措施。省政府拟出台促进农民进城购房的激励政策和支持措施,从强化金融支持政策、扩大住房公积金归集面、实施财政补贴政策、强化创业就业保障、维护进城农民既有权利、降低农民进城购房成本、加强服务管理等方面提出鼓励和支持政策,并从省财政保障性安居工程专项奖补资金中单独安排部分资金用于鼓励农民进城购房,对政策落实较好的市县进行倾斜。已经出台鼓励农民进城购房具体政策的市县要落实好既有政策,尚未出台的要结合自身实际,抓紧研究出台,积极引导农民进城购房,扩大住房消费。
(二)打通保障房与商品房通道。在棚户区改造中大力推进货币化安置,核心是在不建或少建安置房的前提下,通过消化存量商品房实现对棚改居民的安置。主要有三种方式:一是直接货币补偿。制订合理补偿标准,实行货币化安置,积极帮助拆迁居民用货币补偿款自主购买商品住房。二是政府利用开发银行支持政策,回购商品房用作棚户区改造安置房。允许具备条件的房地产项目调整规划等,整体转变为棚改安置房或公租房项目。三是组织棚改居民开展商品房团购。对有意向购置商品房的棚改居民,政府要积极协调,组织团购。公租房方面,各地原则上不再新建,新增需求主要通过发放货币补贴来解决。要支持既有公租房和廉租房实施租售并举,回笼资金用于去库存。
(三)充分发挥公积金对住房消费的支持作用。继续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快速提高个贷率,释放结余资金”为重点,严格落实国家和我省一系列文件精神,进一步调整和完善使用政策,加快释放结余资金用于支持职工住房消费。各市县要严格执行最新公积金贷款利率和二套房最低首付比例的规定,积极推动改善性住房需求的释放;个贷率在80%以下的城市要进一步放宽提取条件,综合考虑房价水平、贷款需求和还款能力,提高个人贷款额度,简化审批手续,全面推行异地贷款;个贷率在80%以上的城市,要统筹使用资金,允许缴存职工自愿选择向中心或行业分中心申请贷款,积极推进“公转商”贷款,并给予利息补贴。到今年底,全省公积金个贷率要达到70%、全行业当年住房消费支出达500亿元以上,进一步发挥住房公积金对住房消费的支撑作用。
(四)科学编制住房建设规划。各市、县要依据住房现状、需求预测以及在建、在售住房规模等,统筹编制本地区住房建设规划,合理确定住宅用地年度供应规模。发挥好土地“闸门”的调节作用,住房供应明显偏多的市县要减少住宅用地供应量。在建房地产项目规模过大的地方可根据市场状况,研究制订未开发房地产用地的用途转换方案,通过调整土地用途、规划条件,引导未开发房地产用地转型用于国家支持的新兴产业、养老产业、文化产业、体育产业等项目,促进房地产业转型发展。
总的来说,面对当前的房地产形势,各市县政府要落实好主体责任,认真落实国家和省出台的系列政策,加强市场监测分析,准确把握市场走势,把控好市场供求关系,精准施策,确保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为全省经济稳增长做出新的贡献。